农民变“股东”:重庆永川推行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
8月22日,天气预报40摄氏度,重庆永川区何埂镇狮子村的村道上,猛烈的阳光快要把人晒化了一样。走进路边的一间大棚里,凉爽的冷风吹来,让人舒服得长舒了一口气。大棚里,几名村民正熟练而迅速地剪下长好的菇子,整齐码好在一旁塑料的篮子里。
“虽然就在家门口打工,但挣得也不少呢,而且年底有分红,去年我就拿了1500块呢。”村民王其才说,回想以前,日子过得紧巴巴的,现在好了,土地流转、公司分红、打工,各种收入加在一起,日子就像这天气一样,红红火火的。“这不马上要开学了,我在考虑拿分红的钱,给孙子买个新书包,再买几件新衣服。”
作为国家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近年来,永川区以农业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吸纳更多资源流向农村和现代农业,稳步提升农民收入,使农户脱贫增收,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激发了农村活力。
资产变资源 资金变股金
“自己种庄稼有成本,人又累,收成也刚刚够家里人吃。现在把土地流转了,生活轻松了,收入也可观。”王其才说,他家一共有五口人,以前家庭年收入不到2万。2014年,重庆上发食用菌种植公司来此流转土地种植秀珍菇,他把自家的5亩多土地流转出去,家里劳动力解放后,儿子到深圳务工,儿媳妇就近在种植公司上班种植秀珍菇。
“现在土地分红每年1500元,儿媳妇每月工资2000元,旺季收入可以达到4000元。加上儿子的收入,这样算下来家里一年的收入有7、8万元。”王其才高兴地告诉记者算起了账。
“国家针对农业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有很多,可农民和村集体直接受益的却不多。”永川区农委副主任张超介绍。那么从何入手?永川区的思路非常清晰。
首先明确资金范围,即财政资金投入到农业企业的补助项目,对农民直接补贴、土地整治、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家庭农场补助、贷款贴息补助项目除外;其次是项目选择,优先选择产出效益高、产业带动强、履约分红能力强的项目实施;再次是股权设置,最开始拿出项目补助金额的30%作为涉及土地流转的农民和企业项目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持股。其中农民持股60%,集体经济组织持股40%;第四是收益分配,按持股金额的7%进行固定分红,时限为项目存续期。
2014年起,该区把农业领域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以上的产业化项目纳入股权化改革范畴,规定承担项目的农企,将补助资金的一半交由项目所在地流转土地的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持股。
企业效益越好 农民分红越多
以狮子村为例,企业将项目资金的50%交由项目所在地流转土地的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持股,股权分红标准定为持股金额的5%。在村里流转土地的上发食用菌公司获得了300万元“标准化厂房建设”国家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农户和村社持股150万元,去年分红额度为7.5万元,其中集体和流转农户的分配比例为4∶6。
流转户分到的6成按每户农户的土地流转面积进行再次分配。村集体分到的4成也将再次分配,其中村里占40%,涉及的村民小组占60%。村里留下40%,主要用于维修便道和山坪塘、慰问老弱病残等福利事业,村民小组的分红则按户籍人口分配。“将分红再次分配是让那些没有流转土地的村民分享。”张超说。
村民范士远今年71岁,因为没有流转土地,所以不能享受土地流转分红。但是他也不用羡慕别人,企业建厂涉及村民小组的公共资源,所以他也收到了相应的分红,老两口拿着每人280元的分红,喜上眉梢。
对于企业来说,也很乐意接受这一制度。
“现在是工厂化生产,机器设备一开,棉籽菌包一发酵,对周居民环境有一定影响,以前村民就会来反映。股权化改革后,村民、村集体通过这个渠道得到分红,也更加能够理解企业,现在老百姓是巴不得公司发展更好,我们发展越好,他们红利就越多。” 重庆正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邓世亮说。
目前,永川区纳入股权化改革的项目资金共6727.5万元。其中,2014年-2015年已股改项目资金3120万元,农民持股金额1248万元,固定分红71.76万元,可实现户均增收420元,亩均增收207元。今年,永川将改革范围拓展到全区。通过这种财政补助资金的股权化改革,不仅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构建起了紧密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还实现了政府、企业、农民、集体的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