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吉林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吉食药安办发[2014]77号)精神,松原市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积极推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方案的要求我们转发了省办文件(松食安办发[2014]30号),进一步明确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的主要目的、主要内容、核查方式以及工作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工作进展情况周报工作。要求各县(市、区)食安办、市直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确保工作及时、全面、有序地开展。按照网格化监管模式,层层落实责任,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单位和监管人员,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负责任、措施不力、执法不严、责任不落实、消极应付甚至失职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追究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
二、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日常监管
紧密结合我市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和农村食品市场现状,研究可行措施,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
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准入关口,规范经营者自律行为。对所有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逐一清理规范,对生产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要求的,责令整改,符合规定后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进一步指导经营者查验、识别供货商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好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等自律制度的落实。要求对其经营的食品进行全面自查,防止因管理疏忽导致问题食品遗漏的问题。
二是积极巩固和提高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效果。在认真抓好落实、巩固成果的基础上,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清查。坚决做到不搞形式、不留死角。同时积极认真开展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严格工作环节和工作流程,申请一户踏查一户,保证了发证审核工作质量。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经营者和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始终要把宣传教育和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知识,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消费者识别真假的能力。在宣教的同时继续公开食品安全举报电话,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三、突出检查重点,严查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业态和重点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以城乡结合部、农村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车站等人群聚集区域为重点,以小作坊、集贸市场、农村大集、中小型超市、食杂店,农村集体用餐、学校食堂、食品配送车等重点业态、场所为重点对象,通过加大定期巡查频次、暗访暗查、飞行检查等形式,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两超一非”、经销“五无”食品、销售假冒仿冒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行为,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采购活动,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消费环境,努力实现农村食品市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生产经营行为合规、生产经营过程可控的目标。
目前为止,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87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03台次;检查食品生产单位2758户次,其中食品生产小作坊982户次,儿童食品生产单位110户次;检查食品经营户8017户次,其中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761户次;抽检食品298批次,其中儿童食品123批次;检查批发、集贸等各类市场138个次;查扣劣质食品数量655公斤,其中查扣劣质儿童食品36公斤;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59件。(松原市食品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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