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忠凯副厅长在全省农村危房改造 暨村镇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06.11.2014  16:03

  

                                   

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袁忠凯 

  (2014年3月18日) 

同志们: 

  刚才,村镇处同志对了2014年工作进行了说明,大家进行了交流和讨论,下面我就做好新年度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及村镇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009年以来,我省加大投入,共争取国家资金21.23亿元,省级补助资金20.17亿元,共完成了26.1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拉动农村经济183亿元,使78万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这些成绩是相当可观地,农村危房的改造工作作为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省委省政府的重要议事工作抓的很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推进工作中仍存在很多不足。一是农村危房所占比例仍然很大。由于我省困难农户基数总量较大,农村危房仍占有相当的比例。据统计,我省430万户农户中仍有53万农村危房户,其中包括水毁地震损毁的住房,约占总户数12%。二是农房整体质量水平不高。农房建设一直以自建为主,没有专门的设计,施工多以村屯建筑工匠为主,技术水平相对偏低,施工中没有进行系统监管,造成整体建造水平不高。三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等信息不完善。一些特困户等还没有列入危房改造计划,特别是生活在农村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问题还比较突出。下一步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按照国家目标,到2020年基本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做好思想准备,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精心组织,科学部署。农村危房改造要坚持“积极而为、量力而行、统筹推进”的原则,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照顾贫困地区,兼顾平衡、科学配置、突出重点。各地要按照“三最”优先的原则,认真做好(改造对象、分类补贴标准、档案建立等)各项工作,积极而为、量力而行、有序推进。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和计划,制定好实施方案,并以政府文件形式上报。今年,我们协调省财政、省发改等部门,四月份把全省计划改造6万户任务,提前下达到各地,各地务必在6月底前全面开工,坚持月报制度,及时上报进展情况。 

  二要统筹布局,注重效果。各地要依据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规划,对农户居住相对集中,农房改造户较多、村民改造积极性较高的村庄,实施整村推进改造,将各项政策捆绑进行,同步推进村庄道路、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将选择基础工作扎实、积极性较高的两个县(市)开展整村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并结合抗震、节能要求,打造宜居村庄,突出改造效果,提升村庄整体水平。 

  三要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把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纳入重要日程,实施全过程监管,要指定专人、专组负责质量工作,加强巡检,把好施工、验收各环节的质量关,今年,我厅将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加大抽查的力度,该通报的要通报,切实提高农房改造质量。 

  四要抓好培训,加大宣传。各地要加强对建筑工匠的技术培训,加强指导和引导,有组织地选择技术全面、工作扎实的建筑工匠从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地可以将农村危房改造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收集上来,结合政策给予解答,编辑成册,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普遍宣传。同时,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农村危房政策宣传力度,加深农户对国家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的理解,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五要严把标准,好事办实。省政府将对全省历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审计,各地要超前做好省级审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把历年来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系统归纳,该完善的尽快完善,该补充的尽快补充。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要在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后发放到改造户手中,不得挪用、滞留,我们三个部门要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工作。真正做到“程序依法依规、补助对象真实、补贴标准合理、档案建立完善、信息资料详备、资金落实到位”,确保资金安全,审计不出问题,让我省农村危房改造成为真心为民的干净工程、清廉工程、德政工程。 

  二、突出重点,着力抓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今年,省政府提出“以治理农村垃圾为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400个的目标,同步推进村镇道路、给排水、污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这项工作是省政府提出的15项民生工程之一,为我们加快村镇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转变工作思路,采取积极措施,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突出重点,注重效果,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实。 

  一要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纳入村庄环境整治的400个村和14个没有完成县(市)域镇村体系规划的县(市),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抓紧组织编制相应规划,规划编制完成后要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由省里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并依法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各地要将重点村的规划编制经费列入到县(市)年度财政预算,各级规划管理部门要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做好规划编制单位的选择和把关工作,特别是村庄地形图测绘的经费。只有通过省里统一评审的村庄才能按合同支付村庄规划编制和测绘专项工作经费。 

  二要开展好乡村规划许可试点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依据400个村庄规划编制情况,组织开展乡村规划许可实施试点,尽快明确试点乡村,加强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试点工作的指导,加大对试点乡村管理人员培训和宣传贯彻的力度,进一步规范村镇建设行为,促进村镇建设延着法制化、规范化健康有序发展。 

  三要加强资金筹措力度。我厅将加强与省农委、省财政等部门沟通,积极筹措各类规划编制资金和建设资金,县(市)要把各类规划编制经费列入年度计划,做到“不等不靠”,各地要认真梳理环境整治村庄的各类整治项目,并以项目建设为中心协调安排好相应的配套资金,确保全省400个重点村的各项建设和改造工作全面实施。 

  四要加强督导考核。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商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标准,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年终考核验收工作,将这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制中一并考核。 

  三、锐意探索,稳步推动城镇化和小城镇建设 

  推进城镇化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重要战略,习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会议中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小城镇建设是推进城镇化的关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针对我省东、中、西部三个不同地域(东部长白山、西部草原、中部粮食主产区)特点,结合我省农业省、生态省、边疆边境省的特色,提出了“就近就地”城镇化的新思路,即两个集聚,向中部集聚,向区域中心城市集聚,也就是强化中部、构筑支点、区域联动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并从全省乡镇中选择有一定区位优势、经济条件较好、人口相对集中、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22个镇作为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先行先试”的示范镇,各地要积极行动起来,全力做好示范镇的各项工作。 

  一要深刻理解城镇化的内涵。要认真学习、加深理解习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会议精神,城镇化关键是解决好人的城镇化,做好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提高城镇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和综合实力,要实事求是确定城镇定位,科学规划和务实行动,避免走弯路;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镇历史文脉;要融入让群众生活更舒适的理念,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锐意探索,勇于创新,走出一条符合吉林特色的城镇化新路径。 

  二要完善示范镇各类规划编制工作。凡列入示范镇的县(市),要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组织实施的原则,尽快完成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需要修编的尽快修编,没有报批的尽快履行规划审批程序,该备案的抓紧备案,省厅要做好规划审查工作,各级都要把示范镇规划工作编制放在首位,“先规划、后建设”,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 

  各市县要要认真研究镇村规划编制新思路,加强对镇(乡)村规划的指导,尝试在编制镇(乡)总体规划的同时将其所辖村庄一并纳入进来,统一规划,统一报批,统一管理的形式。 

  三要避免大拆大建。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推进城镇化示范镇建设中,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另外,要同时注重村镇基础性工作,村镇基础性工作是制定村镇建设政策的依据,没有科学的基础数据支撑,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细致地抓好基础性工作,做到经常抓,抓经常,确保基础性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一要注重村镇统计工作。要保持乡镇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注重信息的及时更新。二要加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特色旅游乡镇(村)、历史文化名镇(村)及传统村落的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带动村镇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三要做好传统民居建造技术调查。挖掘传统建造技术,突出传统工法传承,保护好国家、民族的丰富遗产,要注重相关信息和资料保存和整理。 

  同志们,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及村镇建设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做到思想再统一、认识再提高、措施再加大,切实把暖民心、惠民生、促发展的大事抓好、抓实,为改善我省农村群众住房条件,努力提升农村居住环境水平,推动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