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人大检查新《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

12.04.2016  11:04

  4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波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对我县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检查。县环保局领导陪同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农安县垃圾填埋厂、树辉养殖场、传染病医院、啤酒厂、污水处理厂、生物发电厂、吉林省金盈谷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秀光蛋鸡养殖场、闫家村等地,现场听取了新《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汇报。

  检查组随后在环保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环保局领导关于新《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环保局2015年工作情况及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问题、下步解决办法等情况汇报。

  听取汇报后,检查组一致认为我县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一是多种形式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宣教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公众环境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营造了全民重视、支持、监督环保的浓厚氛围;二是多措并举落实环境保护及监管工作,水体污染有所减轻,大气污染治理长足进步,监测设施和监测手段也有了大幅度提高。

  张波指出,县政府与环保局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扎实开展,成效显著,针对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查找得比较准。新《环境保护法》的出台为环保部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和法律依据,县环保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着力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环保观念,提高全民守法的积极性和环保意识;要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努力从源头上把住环保关;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新《环保法》,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关注度,让环保意识深入人心,推动全县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针对下一步工作,张波要求,要持续做好污水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音污染治理工作,准备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农村环保工作,全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空气清新的农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