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委切实加强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政策落实
近日,吉林省农委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下发2018年吉林省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对项目扶持内容、项目申报程序以及相关工作给予了明确规定。为了准确领会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政策内涵,用好用足政策,做好资金监管,11月30日,省农委举办专题培训班,张永林副主任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2005年起,省政府开始设立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省级财政累计拿出近20亿元,先后通过科技创新补助、原料基地设施补贴、品牌建设补贴、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固定资产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龙头企业扩规模、提质量、上水平。从2012年开始,省级产业化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固定资产贷款贴息,6年来累计安排资金4.2亿元,扶持省级龙头企业开展重点项目建设180多个,直接拉动固定资产贷款投资近120亿元,撬动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250多亿元,在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产业化专项资金8000万元,主要通过贷款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产加销一体化项目、标准化原料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适当贴息和补助。
省农委要求,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合法合规,还要符合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方向,既符合吉林省资源禀赋特色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相关配套项目,又要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公开,搞好摸底调查,注重信息调度,完善配套制度,统筹推进落实,积极稳妥做好政策落实工作。
培训班上,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解读了2018年省级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并就相关统计工作进行了培训。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分管产业化工作的领导以及具体工作人员10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