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农业综合执法队认真学习涉企执法规定
09.12.2014 12:40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桦甸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规范涉及企业行政执法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要求,桦甸市农业综合执法队于2014年12月4日,集中学习了《吉林省规范涉及企业行政执法行为若干规定》(简称《规定》)。
《规定》经吉林省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当前和今后做好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保证和纪律支持,是规范涉及企业行政执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
通过逐条阅读学习,市农业综合执法队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得到了增强,对于今后更好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09.12.2014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