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再出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创业创新

22.10.2015  09:08

  李克强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包括放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和费用范围,允许企业追溯过去三年应扣未扣的研发费用予以加计扣除等。

  中新社北京10月21日电 (记者 李晓喻)“要用完善的激励机制,使创业创新者的活力不断涌现。”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在和部分省区市负责人谈下一步经济工作时如是说。几天后,官方便在推动创业创新上再次推出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加大创新力度。

 

  李克强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包括放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和费用范围,允许企业追溯过去三年应扣未扣的研发费用予以加计扣除等。

 

  所谓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即在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研发费用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从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相应扣除。这意味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应纳税所得额将相应减少,负担会减轻。

 

  李克强此举旨在有针对性地破解当前中国企业在创新过程中遇到的燃眉之急。

 

  近期中国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工业和投资陷入低迷。据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三季度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速降至6.9%,自2009年二季度以来首次跌破7%;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企业利润等指标同比增速继续回落。截至9月,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已连续43个月同比下降。

 

  这使企业创新遭遇资金瓶颈。IT企业巨头浪潮集团董事长孙丕恕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坦言,当前中国企业创新面临的一大困难在于,企业利润率随经济增速放缓而降低,加大创新投入“心有余而力不足”。

 

  在此情况下,出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还可减轻企业负担,有助于激励企业创新、促进投资、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

 

  此外,本次常务会议还决定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部分所得税优惠试点政策向全国推广,助力创业创新。

 

  去年年底,李克强曾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在更大范围内推广6项中关村试点政策。时隔近一年后,试点政策的再度扩围,将与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一道,共同调动全社会创业创新的积极性。

 

  2015年以来,中国官方已接连出台多项财税政策扶持创业创新,包括设立400亿元人民币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范围,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减税力度等。税收优惠、财政奖励和补贴、创投基金等手段,正在形成政策“组合拳”。

 

  因旧的增长动能不断弱化,新的增长点还未明朗,今后中国对“双创”的扶持政策料将进一步加码。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表示,将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精准性与有效性,形成更加有效的支持模式,并使财政政策与金融、产业等政策相协调,更好促进创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