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及相关内容作为单独条款纳入《巴黎协定》
经过195个缔约国代表为期两周的艰苦谈判,12月12日晚,在法国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一次缔约国大会顺利通过一项全面、包容、有力度、涵盖所有国家、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协定——《巴黎协定》,其中,森林及相关内容作为单独条款纳入了《巴黎协定》。
《巴黎协定》共29条,其中包括目标、减缓、适应、损失与损害、资金、技术、能力建设、透明度、全球盘点等主要内容。根据这项协定,气候公约各缔约国将以“自主贡献”方式参与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同时,按照“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将继续带头减排,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根据大会决定,从2023年起,每5年将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盘点,以敦促各国加大力度、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会议还就落实《巴黎协定》后续一系列工作的具体安排作出相应决定。
大会期间,缔约国代表就2020年后如何继续发挥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独特作用进行了分组磋商。各国代表一致同意继续将森林作为2020年后减缓气候变暖的重要手段,最终森林及相关内容作为单独条款纳入了《巴黎协定》。
根据《巴黎协定》中有关森林的条款,2020年后各国应采取行动,保护和增强森林碳库和碳汇,继续鼓励发展中国家实施和支持“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排放及通过可持续经营森林增加碳汇行动(REDD+)”,促进“森林减缓以适应协同增效及森林可持续经营综合机制”。《巴黎协定》森林相关条款同时强调,在实施这些行动时应当关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非碳效益。
此外,这次大会还就发展中国家实施REDD+行动所涉及的有关如何提供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相关信息、如何考虑相关的非碳效益以及如何建立“森林减缓以适应协同增效及森林可持续经营综合机制”来替代REDD+机制等问题,通过了3项决定,与发展中国家实施REDD+行动相关的所有技术问题的谈判至此全部结束。 (作者 王春峰 张忠田 王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