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首份养老服务行业公约 建立养老行业标准

15.04.2016  07:49

4月14日上午,长春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在宽城区长山社区召开。成立大会现场有近百家养老机构登记入会,抱团发展、交流协作,建立长春养老行业标准,成为大家的共识。

 

记者了解到,长春市目前各级养老服务机构有1000余家,规模差异较大,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养老行业服务人员缺乏培训,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行业间交流协作很少,没有一个市级的养老行业平台。首批加入长春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的近百家养老机构,都是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口碑较好的大型养老服务机构。

 

截止到2015年12月,长春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共139.84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8.63%,城区老年人口78.58万,占城区总人口的18.81%,也就是说每6个长春人中,就有一位老人。长春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第一任会长李欣告诉记者,筹备建立长春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目的就是为了搭建与发展全市养老服务行业平台,发挥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提高协同解决各种复杂的决策与管理问题的能力,促进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协作,拓宽养老服务行业的领域和范围。协会将开展行业培训、行业评优、规范行业服务、组织交流合作,争取用5年时间建立长春养老行业标准。

 

参会的近百家养老服务机构全票通过了长春市首份养老服务行业公约。行业公约规定: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提倡文明服务,执行行业服务标准;在养老服务活动中,实行合理收费,做到收费标准公开,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相符。执行协会统一规定的价格调整标准,不得互相压价,争抢业务范围,自觉遵守医疗、卫生、防疫、药政、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法规,为服务对象提供舒适安全的养老服务。对违规违约的单位,采取行业曝光、劝其退会等形式,维护本行业正常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