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团长 为院争光

31.03.2015  11:27

  

  

   

  在近日圆满结束的全省关工委工作会议上,我院关爱团团长、原副检察长陈岚玺同志代表吉林地区在大会介绍经验。他是大会13个经验交流单位中唯一一个以个人名义作介绍的,也是唯一一个在全场爆发出的热烈掌声中结束介绍的。这掌声是对他十几年来义务讲法、关爱青少年工作成果的充分认可。吉林市关工委主任刘萍高度赞许的说:“陈团长,我们感谢你,掌声认可你,你给吉林地区争了光。”梅河口等地关工委领导当场向陈岚玺同志索要他编写的二十七法一条例《学法歌》。这些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光荣,也是桦甸检察院的光荣,是我们的骄傲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