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发票算盘”该怎么打?
近日,延吉市民赵女士一直在装修自己的新家,从涂料、瓷砖、地板到门、床、衣柜等等,她几乎走遍了延吉大大小小的建材商店,挑选装修材料。装修过程中,赵女士发现两个新买的门把手存在质量问题,维权时她才发现,家里所有的装修材料全部没有购物发票,维权成了难题。
发票,是消费者不愿索取,还是经营者有意拒开;是个别行业的潜规则,还是所有行业普遍存在?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拒开发票借口多
日前,延吉市民金先生投诉称,他在位于延吉市西市场附近的一家延边黄牛专卖店买了一些牛肉。当他向商家索要发票时,却被拒绝,理由很简单:“金先生购买的牛肉太少了。”“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这与购买多少商品有关系吗?”金先生十分气愤。
“哪怕消费一块钱,消费者也有权利索要发票。”针对该商家的说法,州国税局征管处处长王君波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市民只要产生消费,商家就应该无条件开具发票,消费多少、是否打折等都不是拒开发票的理由。
记者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市民遇到商家拒开发票的经历。发票用完了、开发票就不能享受打折优惠、开发票需要自己缴纳税费…… 商家不断翻新拒开发票的各种借口。
双方都有“小算盘”
“经营者不愿开具发票,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消费者给惯出来的。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也难辞其咎。”延吉市民方先生对记者说。去年,方先生到一经营数码商品的商场购买一个电脑硬盘。议价时,商家直截了当地说,要发票的话230元,不要的话200元,一年之内如有质量问题包退包换。最终,方先生以200元的价格购买了硬盘。
“消费者都存在怕麻烦、占小便宜的心理。虽然目前国家上调了免税起征点,商家到税务机关领取发票也是免费,但还是有商家不愿开具发票。商品一旦出现任何问题,如果没有发票作为依据,经营者自然会推脱责任。”采访中,一位销售人员对记者说了一些“实在话”。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是否开具发票,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各有各的“小算盘”。商家为少缴税,主动提示消费者若不要发票可兑换饮料、少收几元钱等。许多消费者在购物时根本就没想向商家索要发票,同时,消费者付费时,因看中商家给予的“种种利益诱惑”,主动放弃索取发票。
开具发票是权利也是义务
发票是依法维权不可缺少的重要凭据,是会计核算的有效凭证,是税务机关实施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对于消费者来说,索要发票不仅可以防止国家税收流失,而且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王君波告诉记者,部分经营者的实际经营收入大于向税务机关申报领购的发票额度,他们以加收税费、打折不开发票、发票用完等做法迫使消费者放弃索要发票,隐瞒自己的实际经营收入,以达到少缴税、多牟利的目的。同时,消费者为贪图小利而不去索要发票,这种做法不仅纵容了商家的违法行为,损害了国家的利益,而且等于放弃了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极易落入商家的消费陷阱。
对于如何应对商家的“发票陷阱”,如果商家拒不更换发票或表示发票已用完,消费者可要求商家开具书面证据,并加盖该店发票专用章。待拿到证据之后,可拨打举报电话,及时向税务部门举报。在有银行POS机的商店消费时,最好使用银联卡结账,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可将POS清单作为有力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对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务部门提醒消费者:如果商家提供发票,消费者在收到发票后,要仔细核对发票上面的“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是否与商家的名字一致,发现不一致的,应要求商家更换发票或在现有发票上加盖其发票专用章,主动维护自身和国家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