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申报系统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年报升级的通知

30.01.2015  18:22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和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的工作要求,现将2015年2月申报期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年报升级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从事轮胎、酒精、摩托车等产品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需填报《部分产品销售统计表》。 二、消费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71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和第72号《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要求,网上申报系统成品油、酒类消费税申报部分已调整完毕,恢复网上申报的方式。 三、企业所得税年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网上申报系统2014版企业所得税(A类)年度申报已调整完毕,可通过网上进行正常申报。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