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培训的预通知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建筑设计单位和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机构:
吉林省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JT137-2015)已经正式发布实施。为全面普及绿色建筑标准,使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理解、准确把握新标准相关要求,提高对绿色建筑执业能力,省住建厅将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州)、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绿色建筑工作处(科)室负责同志,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机构、建筑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所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甲级资质设计单位每个专业参加人数不超过3人,其余资质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每个专业限1人。
二、培训内容
(一) 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的通知》(建科[2015]108号),解读吉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JT137-2015)。
(二) 结合新标准介绍绿色建筑方案设计和评价方法。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5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12号(原长春市委党校院内)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本辖区内建筑设计、审图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11月25日前将培训报名回执汇总后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邮箱。
(二)此次培训不收取费用,食宿自行安排。
(三)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加强从业人员的实际应用能力。
五、联系方式
联系 人:刘 杨 王 雷
联系电话:0431-82752569
传 真:0431-82752489
附件:绿色建筑评价培训参会回执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20日
附件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培训参会回执
市(县):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 姓 名 | 单位名称 | 职务/职称 | 专 业 | 手 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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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执邮件标题请采用“地区名称+参会回执”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