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吉林省渔业行政执法证件注销公告
31.03.2016 16:21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根据《渔业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国渔政(督)〔2011〕11号)第十二条之规定,下列人员由于工作调离、退休等原因,不再从事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决定对其持有的渔业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吉林省水利厅
2016年3月31日
本文来源: 水利厅
31.03.2016 16:21
故
事
《民法典》: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范性准则
改革开放后,林业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