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行政审批系统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建办〔2017〕20号
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厅行政审批系统建设,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我们制定了《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系统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13日
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
审批系统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厅行政审批系统建设,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我厅决定对行政审批系统进行整合,解决目前存在的多方开发、标准不一、多头维护等问题,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和我省“一张网”建设总体要求,实现我厅行政审批系统“一门办理”、严格时限和统一维护。在8月底前完成新版网上办事大厅和审批系统入口建设,在12月底前完成所有行政审批系统整合和智能审批试点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操作,合理整合。要充分考虑各行政审批系统政府采购合同执行情况,选择最经济合理的方式完成系统整合工作。
(二)智能审批,便民利民。结合本次整合工作,开展智能化审批试点,固化审批条件,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三)统一维护,优化服务。厅信息办负责对行政审批系统统一维护,系统开发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三、工作内容
1.开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统一入口、统一身份认证,所有审批系统实现与省政府政务服务“一张网”对接。
2.对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建筑业企业和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房地产从业主体资质管理系统进行智能审批改造。
3.升级建设项目选址审批系统、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批系统、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审批系统,同时完成智能审批改造。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进行改造。
四、主要任务
(一)审批系统详细需求调研。
按照智能审批要求,厅审批办、信息办与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审批系统详细需求,重新梳理每个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各环节审批时限、审批要件、实现智能审批的关键点等内容。厅审批办汇总后,由信息办制定总体建设方案,经论证通过后,报厅长办公会审定。
组织安排:厅审批办牵头,厅信息办、各相关业务处室、系统开发单位参加。
时间安排: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
(二)与省政府政务服务“一张网”对接。
实现厅行政审批系统与省政府政务服务“一张网”全面对接,审批数据在“一张网”系统实时发布。
组织安排:由厅信息办负责,系统开发单位配合。
时间安排: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对接,6月30日前完成房地产从业主体资质管理系统对接,10月30日前完成建设项目选址审批系统等3个系统与“一张网”对接。
(三)系统整合项目招标采购。
确定招标需求和招标控制价,与财政厅沟通,落实项目采购资金,争取列入2018年财政预算。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系统整合项目开发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组织安排:由厅信息办、财务处负责,各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时间安排:2017年7月30日前完成。
(四)系统开发、部署及试运行工作。
按照合同规定,完成系统整合项目开发、部署,投入试运行,组织项目验收。
组织安排:由厅信息办负责,各相关业务处室、系统开发单位参加。
时间安排:2017年8月底前完成新版网上审批大厅和审批系统入口建设,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开发。
(五)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厅信息办整合各种系统运行维护资源,通过多种渠道为企业提供统一的系统运维服务,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各种问题,避免因系统故障影响企业申报。
组织安排:厅信息办牵头,审批办、各相关业务处室、系统开发单位参加。
时间安排: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
(六)系统修改完善工作。
通过一段时间的系统试运行,厅审批办、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别对所用系统提出修改意见,信息办对修改意见进行汇总,交系统开发单位进行系统完善。
组织安排:厅信息办牵头,审批办、各相关业务处室、系统开发单位参加。
时间安排: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为确保审批系统整合工作顺利完成,各相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落实任务分工,把系统整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合力共建。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影响系统整合工作进度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加强系统运维,建立互动机制。要建立多种渠道为企业提供系统运维服务,以网上答疑和主动推送为主,电话答疑和现场处理为辅。厅信息办应分别建立各类企业QQ群,各相关处室(单位)工作人员和系统开发单位技术人员在群里在线解答企业问题。对无法通过网上答疑解决的系统问题,可安排企业到信息办或系统开发单位现场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