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吉林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在政协吉林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2015年1月19日)
吕桂茹
一
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一年来,共提出提案231件。经审查,立案172件,其中委员提案155件,集体提案17件,未立案的59件已转交有关部门参考。立案的提案由市直48个部门和城区政府负责办理。总体看,提案内容丰富,覆盖面广,针对性强,通过提案办理,许多意见和建议被采纳,为推动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长吉一体化、推动城乡建设、交通发展等方面,提出提案78件,为完善我市相关政策和部门管理提供了参考。围绕教科文卫、社会保障、公安民政、民族宗教等方面,提出提案46件,及时反映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推动了相关问题的改进。围绕发展商贸旅游、搞好农田水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优化社会治理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提出提案48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大力支持政协通过提案履行职能。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内容来抓,积极创新办理方式,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层层落实办理责任,较好地完成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经过各方面努力,截至2014年11 月底,所有提案已全部办复完毕,提案办结率和面复率达100%,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较高。整体办理情况是,提案建议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占总数的60.5% ,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占总数的27.9% ,其他不具备条件采纳落实的建议,已向提案者说明了情况。
二
一年来,市政协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使提案工作呈现出活跃有序的良好局面。
(一)树立精品意识,提高提案质量。
(二)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办理实效。
(三)注重统筹协调,发挥联动作用。
(四)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一年来,提案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还存在撰写提案的委员不够普遍,提案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的办理结果委员不满意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三
2015年的提案工作,要以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体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的目标任务,创新提案办理协商机制,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提案在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强化创新意识,努力在履职能力上有新跃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发展人民政协事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协商民主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的理论研究、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政协履职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政协提案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觉同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方向一致、目标一致、行动一致。
(二)强化精品意识,努力在提案质量上有新提高。坚持以质量求发展,在广泛征集提案的基础上,努力实现重点征集环节的突破。要体现政协的界别特点,集中界别委员的智慧,提出有价值的界别提案,尤其要发挥党派团体、政协专委会的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提出高质量的集体提案;要鼓励委员自由组合,优势互补,分工协作,提出有分量的联名提案。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审查机制,加大提案审查力度,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力求多出精品,以加快提案办理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
(三)强化务实意识,努力在提案督办上有新突破。要注重搭建多层次提案办理协商平台,创新提案办理协商形式,增加提案办理协商密度,积极开展重点提案高端督办协商、同类提案集中督办协商、热点提案定期督办协商,采取提案办理协商会、专题调研、实地视察等形式,推动重点难点提案的采纳和落实。同时要建立联合督办机制,邀请党政部门、党派团体、县(市)区政协等,适时组织联合督办、专项督办、视察督办,切实增强提案办理质量和效果。(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