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勘察单位技术装备现场核查结果的通知
吉建设〔2015〕6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勘察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勘察单位换证技术装备现场核查的通知》(吉建设〔2015〕5号)文件规定,我厅委托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于5月份开展了对相关勘察单位技术装备现场核查工作,现将核查结果通知如下:
此次应参加现场核查的勘察单位共95家,实际核查73家。其中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等59家(含申请降级3家)核查结果为合格;吉林省共创土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核查结果为限期整改;长春煤炭设计研究院等22家核查结果为不合格(含未参加现场核查17家)。
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勘察单位,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申请资质延续,核查结果为限期整改和不合格的勘察单位,可在补充完善技术装备后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复查申请。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换证工作部署和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旧版《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失效。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6月末前提出资质延续申请,逾期未换发新版资质证书的勘察单位,我厅将依法做出撤回资质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勘察单位技术装备现场核查结果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