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6月7日,省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释放出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对于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的难题,切实发挥“一把手”领头雁作用和领导干部执政骨干作用,压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监督责任,推动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要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认清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从严要求、更是关心爱护。作为“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一方面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另一方面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做好分管领域的监督。同时,要大力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更好发挥专职监督的职能作用,努力构建“一盘棋”的工作格局,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其制定出台,对于把我们党一百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工作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总结好、坚持好、运用好,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学习《条例》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大力加强各级法院党组建设,更好的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作用。要着眼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把全省各级法院机关建设成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要大力加强法院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更好的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业绩突出的干部,树立战略思维,坚持党管人才,全面加强选育管用工作,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推动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