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示范镇建设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名单的通知
吉示范镇办〔2022〕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示范镇建设议事协调机制成员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关于开展示范镇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吉厅字〔2022〕2号)要求,根据各地推荐,2022年7月6日,经省示范镇建设议事协调机制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认定榆树市弓棚镇等49个镇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现予以公布。
附件: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名单
吉林省示范镇建设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