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吉建安〔2017〕9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园林局、房地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厅电〔2017〕11)和《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安委办〔2017〕10)要求,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省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全国“两会”召开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加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2017年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开工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严格履行复工程序,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长春市要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加强城市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要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状况的检查。指导供水、供热企业强化供水管线、水厂、泵站等重点设施的安全防护;组织对城镇燃气厂站、管网等设施运行及用户用气安全进行全面检查;要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电厂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治理,加强气体和渗滤、防爆、灭火等安全设施运行管理。指导各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认真排查和及时消除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四、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房屋产权人或管理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严重失修失养的危旧房屋组织复查,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消除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加强对物业服务质量的管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与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管理,保证房屋共用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
五、加强农房建设安全监管
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中质量安全管理,全面实行有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培训全格的建筑工匠、基本的管理队伍和技术指导“四个基本”,切实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地方各级尤其是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指导与监督。
六、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履行突发事件应对相关规定,及时做好安全事故报告和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有关生产企业要充实一线值班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提高现场带班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及时处置和报告。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舆情动态及群众举报信息,及时组织核查,属实的要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