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解读培训班在省林业技师学院举行
11.01.2016 11:47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已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在全国实行,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局宣传《种子法》的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种苗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的要求,1月6日,吉林省林业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解读培训班在省林业技师学院举行,来自全省各地种苗站站长和具体负责种子业务的工作人员151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对于此次培训,主办单位省林业厅种苗站领导高度重视,协办单位省林业技师学院积极配合,使本次培训圆满完成、特点突出:一是省林业厅种苗站正、副站长肖振海、张海军亲自作总结讲话、主持授课;二是会程安排紧凑,聘请的专家教授级别高。本次培训时间虽然只有一天,但他们能聘请到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张福贵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周景莉处长、北京林业大学李媛辉教授亲自来为大家解读、介绍新修订的《种子法》的有关内容、国家林业局贯彻落实新修订《种子法》的情况及《种子法》的法律责任,不仅让大家耳目一新,更提高了大家领会、贯彻此法的精髓所在及操作方法;三是培训时机抓得好。当新修订的《种子法》刚刚在全国实行之时,此次培训为搞好2016年全省种苗管理、促进全省种苗市场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为规范我省2016年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与管理,种苗站王建国主任还在会上对此项工作做了进一步说明与要求;五是技师学院配合到位,其人力安排、物资供给、培训服务均得到与会领导和学员的好评。(王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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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16 11:47
《民法典》: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范性准则
改革开放后,林业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