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20.01.2017  15:38

  1月19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车秀兰主持了会议。

  会议通过了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报告说,根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议案截止时间,到1月18日12时,会议秘书处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20件,其中8件作为议案,由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办理,办理和审议报告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向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书面报告;其余12件作为建议,由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交有关部门或者组织办理,并按有关规定答复代表。

  会议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吉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吉林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听取了《吉林省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审议结果报告,表决通过了条例草案表决稿。条例草案表决稿经全体代表审议后,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辞职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提请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候选人名单和人选名单,将分别提请全体会议进行选举和表决;通过了宪法宣誓仪式实施方案;通过了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草案,经全体代表审议后,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吉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吉林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上述决议草案经全体代表审议后,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文/郭明辉 何琳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