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路管理局建养并重促进公路事业和谐发展

23.12.2015  16:32

  全省市(州)至县(市)全部实现二级以上公路连接,县(市)至乡(镇)基本实现三级公路连接;建制村通畅率达到99.9%,自然屯通畅率达到65.1%,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奠定良好基础;设置交通标志8476块、施划交通标线219.8万平米、波形护栏32.5万延米、轮廓标18360个,全省主要干线公路,特别是通往长白山等主要旅游景区公路指路标识设置规范、指向清晰,安全防护设施基本齐全,公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十二五”以来,在交通运输部的大力支持下,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省公路管理局秉承“一切为了行路人,一切为了行车人”的服务理念,以“畅安舒美”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公路服务水平,确保全省普通公路取得了长足发展,五年来累计完成投资402.3亿元,其中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完成投资140亿元,目前国省干线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7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投资139亿元,新改建1.9万公里,为“十二五”规划目标的127%;公路养护完成投资123.3亿元,路况水平稳步提升。“十二五”期末,全省普通公路预计达到94730公里,普通公路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基本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

  “十二五”期间,省公路管理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理念,达成“把建好的公路切实管好护好,不能因为养护不全面不到位影响公众出行质量”的共识,资金安排尽可能向养护倾斜,逐年加大养护投入,由2011年投入17.6亿元增加至2015年投入31.8亿元,加大养护工程实施力度,资金投放和工程实施数量均创历史新高,切实提升了路况水平,改善了行车条件,达到最佳社会效益。

  为更好地服务公众出行,省公路管理局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实现由单纯追求路面品质向改善提升公共服务转变。对干线公路危(险)桥实行“零容忍”,基本做到发现一座改造一座。对干线公路隧道开展全面检测,分两年全部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公路通行安全。

  创新服务理念,重点解决“为谁服务”的问题,实现公路指路标志由区域化设计向网络化设计的根本转变,保证了实施效果,普通公路指路标志整体服务水平得到极大提升。普通公路服务区、便民服务点、港湾式汽车停靠站区起步建设。这些举措有效提升了公路整体服务功能,为公众出行提供了更安全、便捷、环保、高效的公路通行条件。

  同时,该局牢固树立“依法治交通”理念,着力加强公路法制建设,切实解决制约公路发展的突出问题。2011年颁布《吉林省公路条例》,明确了国省县乡公路的管理职责和权限,为解决征地拆迁、超限运输等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2015年通过的《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进一步落实县级政府的建管养主体责任,基本建立起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健全管理养护体制和机制。随着公路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公路管理工作逐步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从而强化了行政执行力,提升了行业管理能力。

  此外,该局始终坚持“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了合力推动公路发展的联动机制。自省交通运输厅实施农村公路养护“以奖代补”政策以来,累计投入省级奖补资金5100万元,引领带动地方投入13.2亿元,小政策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大作用,有力促进了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提升。(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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