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积金新政:提首付款 账户不必留足2万
23.10.2015 11:53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贷款买房,首付款少说也得十万八万,本想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凑首付,可按以前的政策要求,个人账户须留足至少2万元的余额,这让很多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人无法提首付。不过,根据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的最新通知,进一步减化办理贷款、提取手续,租房提取无需单身证明,提取公积金交首付,账户内也不必再留足2万元了。此外,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的有关操作也有所变化。
单身证明、收入证明不用再开了
根据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月16日发布的通知,即日起,取消租房提取要件中的单身证明,提供户口簿或签署单身声明(需本人到场);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如无法推算出的,还需提供工资收入证明。
此外,办理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包括组合贷款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在进行首付款提取时,取消原账户金额保留限额规定。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金额。据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以往的政策,主借款人单人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取首付款的,个人账户须保留2万元(含2万元)以上余额,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不得提取首付款。如果是组合贷款,要求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双方账户则须合计保留4万元(含4万元)以上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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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2015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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