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男子1.8公斤黄金遗落出租车被人捡走
“1.8千克的黄金丢了以后,全家人吃不香睡不好,尤其是爸爸,每天半夜起来坐在床上发呆。”28日,玉山江向记者说起这件事,一脸忧愁。
玉山江家住乌市国卉苑小区,他说,12月23日,父亲热合曼把1.8千克价值50万元的黄金首饰遗落在了出租车上,至今杳无音信。
玉山江说,父亲热合曼63岁,以前是一名建筑工人,5年前和亲友一起从事黄金买卖。
热合曼说,12月23日中午,他在长江路商贸城附近进了1.8千克的黄金首饰和8个盒子,“黄金首饰装在胶带封好的长方形盒子里,用黑色塑料袋包着,另外的8个盒子装着分装用的小盒子。我坐上出租车,把装黄金首饰的盒子搁在左脚边的脚垫子上”。
14时17分,热合曼搭乘的出租车到达国卉苑小区门口,他抱着8个盒子下车,直到走过小区大门,热合曼才想起黄金首饰遗落在出租车上了。
“当时我感觉双腿发软,整个人都懵了,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热合曼说。
“盒子里的首饰有金戒指、金项链、金手表和金耳环。”热合曼说,当时他瘫坐在地上,过了几分钟后才反应过来,急忙给亲人打电话。
“我和玉山江开车追那辆出租车,一直追到广汇立交桥。”热合曼的表弟乌拉木说,“一路上,表哥弓腰捂着脸哭,问他出租车的颜色,他想不起来。”
乌拉木只好带着热合曼一起赶到派出所报警。
热合曼说,丢失的黄金首饰是他所有积蓄,“前些年,我在工地打工,老伴摆地摊。我答应她等日子好了全家人一起去旅游,直到去年老伴走了,这个想法也没实现。”
热合曼边回忆边哭,他的声音沙哑,时不时用拳头捶打胸口,不停地自责,“报纸上经常报道好心人捡到现金、手机都还了,我就想着,捡到我黄金的那个人,哪天主动把东西还了,我们以后做一辈子亲戚呢。”
热合曼患有冠心病和糖尿病,黄金首饰丢失以后,他每天睡不着觉,吃不下饭,他说:“家里用钱的地方太多了,小儿子没有工作,我想着咬咬牙再干两年,等他的条件好些了,我就能好好休息了。”
热合曼说,大儿子在乌市打零工,小儿子条件最差,前年,他帮小儿子在库车县开了个50平方米的黄金首饰店。每周,他除了帮儿子提货,还给当地一些熟悉的小店供货,“要是这些东西真的找不回来,我该咋赔呢?这些黄金首饰是5个店老板的货。”
“要是拾到的人能主动归还,我们愿意重金酬谢,数额给到对方满意为止。”玉山江说。
捡拾黄金者行踪已被调取
直到12月28日,警方掌握的线索,给了热合曼一些安慰。
乌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南郊派出所民警马健说,23日接到报警以后,他们立刻展开调查,通过多方走访、调取视频和运用相关技术手段,发现热合曼下车后,出租车离开国卉苑小区,大概有11分钟没有载客。14时28分,该出租车行至大西门公交车站时,一名身着草绿色外衣、蓝色牛仔裤、棕色休闲鞋,个头在一米七五至一米八左右的男子上了出租车。
根据监控视频显示,出租车把男子送到了南湖路家乐福超市门外,“黄金首饰盒密封得非常严实,这名男子下车以后,先没有急着拆开盒子,而是夹在胳膊下方,14时38分,他径直来到家乐福超市一楼商场的首饰专柜。”马健说,男子在黄金柜台挑选首饰,14时45分离开。
热合曼在看这段视频时,很确定男子手中抱着的盒子就是他遗落的长方形盒子。
另一段监控视频显示,捡到长方形盒子之前,男子在大西门东方100商场黄金专柜挑选首饰,看了4分钟没买。“从监控判断,男子当天想购买黄金首饰,逛了两家商超未买。”马健说,他们还找到了这辆出租车的司机李绪明。
据李绪明回忆,热合曼从长江路上车,因为坐在后面,“我只记得他抱了几个盒子,一路上,我俩没有聊天,到国卉苑小区门口下车时,他付了15元车费,我就离开了”。
李绪明对在大西门上车的男子记忆深刻,“他身材有些瘦,发型类似锅盖头,年龄在30岁左右,中途他问我100元能不能找开,我说可以。如果能找到他,我一眼就能认出来。”
“之后我又拉了3个人,在长青四队附近加油时,我发现后座有一个空的黑色塑料袋,可能是装盒子的袋子。”李绪明说。
目前,警方已经锁定这名男子的行踪,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律师观点
50万黄金属巨额物品不归还构成刑事犯罪
新疆思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袁波说,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即可构成侵占罪,情节严重者将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在该案中,50万黄金属于巨额物品,拾得者如占为己有拒不归还,即可构成刑事犯罪。
袁波认为,如警方已经立案并找到捡拾者,只要及时归还物品,可不作犯罪处理,只作警告或训诫。如拾得者愿意归还物品,失主承诺的报酬也具有法律意义。如果捡拾拒不归还者,不仅面临牢狱之灾,还要强制没收非法所得黄金。
“希望捡拾者能主动将黄金首饰如数归还,我们只做口头警告。如果占为己有,我们将依法处罚。”马健说。
马健说,市民如发现该男子,可拨打他的电话:18149800186提供线索。
亚心网 记者 白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