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公平竞争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10周年。反垄断法旨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发挥作用的重要政策工具。10年来,反垄断法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反垄断法实施10年取得了开创性成就
10年来,我国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逐步完善,促进公平竞争的制度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反垄断执法成效显著,企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反垄断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入开展,竞争文化广泛传播,反垄断法实施取得了诸多开创性的成就。
建立中国特色反垄断制度规则体系。《反垄断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里程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重要标志。反垄断法是竞争政策的主要内容,10年来,通过有效实施反垄断法,逐步确立了竞争政策在我国经济政策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我们着力完善中国特色的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推动反垄断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我们建立并组织实施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就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从体制机制上保障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10年来,查处垄断协议案163件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54件,累计罚款金额超过110亿元人民币,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183件,震慑了违法者,净化了市场环境;审结经营者集中2283件,查处未依法申报案件22件,有效预防市场垄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反垄断工作中的体现。我们围绕企业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燃气、供电、供水、电信、黄金饰品、乳粉等民生领域价格垄断行为,深入开展公用事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服务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我们顺应我国与世界经济深度融合的趋势,打击垄断行为,完善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培育壮大我国竞争优势提供保障。深入开展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执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28个国家和地区执法机构商签55个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执法合作文件。在中国—瑞士等8个自贸协定中设立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执法合作专章,实质性完成多个自贸协定竞争政策议题谈判,保障我国高水平双向开放顺利推进。积极增强竞争领域制度性话语权,推动金砖国家等开展竞争合作。
切实增强做好反垄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反垄断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面临不少困难。主要是竞争政策作用不平衡不充分、执法体制不完善、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程序不规范、队伍能力不适应等。我们要切实增强做好反垄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着力解决面临问题,妥善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
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改革开放实践表明,越是市场竞争充分的领域和区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就越好,就越具有国际竞争力。只有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竞争,才能依靠市场发现商机、培育创新。只有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才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服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要求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广大人民群众对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期望、对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渴求,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体现。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市场经济国家反垄断监管的重要方向和最终目的。要通过加强反垄断执法,保障消费者各项权利,提升满意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促进新旧动能加速转换,要求加强新经济领域的竞争执法。新经济与传统行业竞争模式存在较大区别,反垄断执法无法照搬传统分析思路与评估方法。要创新执法方式,审慎监管,智慧监管,既要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又要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引导和促进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进一步打破行政性垄断。一些部门和地方的行政性垄断,阻碍着商品、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市场公平竞争,弱化了我国统一大市场的优势和潜力。如何打破行政性垄断,规范政府部门的行为,对反垄断执法提出新的挑战。
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企业竞争国际化,要求加强反垄断国际交流合作。反垄断执法不仅影响本国的经济运行,更是影响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要加强反垄断执法国际合作,共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要加强多双边竞争政策议题磋商,为保护投资和贸易自由化成果提供规则保障。
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反垄断工作新局面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反垄断执法体系,从新的起点上“再出发”,奋力开创新时代反垄断工作的新局面。
更加注重完善中国特色反垄断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反垄断监管链条,形成覆盖全领域全流程的新型反垄断执法体系。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
更加注重发挥竞争政策对市场经济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强化竞争政策在国家经济政策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抓紧推进反垄断法修订和配套立法,完善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坚持清理存量与规范增量并重,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实效。
更加注重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要着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优胜劣汰,提升我国营商环境的国际竞争力。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公平公正执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依法制止和纠正各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更加注重加强重点领域的反垄断执法。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做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继续强化民生领域执法,做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做好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执法。依法加强互联网领域竞争监管,为新经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更加注重参与全球竞争治理。加强反垄断执法机构合作机制建设,深入参与制定国际竞争规则。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加强与发展中国家沟通交流,共同应对全球竞争风险与挑战。加强国际合作交流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张 茅 作者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 人民日报 》( 2018年08月01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