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教育局公布两种方式举报“乱办班乱补课”
网上举报渠道页面截图
新闻回放: 《长春市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和公办学校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出台,主要治理公办学校参与办班、补课行为,查处公办学校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外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有偿补课行为,追究不作为的主管教育部门的责任,并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为保证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同时出台了《长春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遇到乱办班乱补课行为,大家如何举报?
长春市教育局公布了两个投诉举报渠道:登录长春教育网师德举报平台sdts.ccedin. net/newpage.aspx,如实填写信息;拨打0431-88787110,如实反映情况。
大家对治理乱办班乱补课怎么看?记者对学校、老师、家长、网友进行了采访。
《长春市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和公办学校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长春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主要依据教育部2014年发布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4年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还有去年7月29日发布的《长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通知》,根据这三个文件,今年把治理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作为工作重点。
《长春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长春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教育部《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还有《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考核原则首先是民主性原则,充分听取学生、教师、家长、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意见;公正性原则,坚持公开公正,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实效性原则。
讨论席
A 《长春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各项要求极为细致,各方如何评价?
教育局:给教师的一个红线
长春市教育局相关人员说:“我们颁布这个办法就是让老师知道,‘作为一名老师,你应该是啥样的?’这是给教师的一个红线,是师德的基本标准,具备非常强的可操作性。颁布这个办法是对教师这个群体进行考核,规范教师的行为,为学生树立一个榜样。”
校长:师德工作的统一标准
长春市某高中校长表示,以前关于师德建设方面的工作都是“碎片式”的,每次都是一个活动,现在出台的这个方案是师德建设工作迈出的具有实际意义的一步,让学校的工作有一个统一的依据标准,让具体的工作有“抓手”。
“但是对于这100分的分配问题上,我有一些个人的看法,首先我觉得教师之间互评的比例应该加大,因为彼此比较了解。而家长评价这一块非常容易流于形式,个人建议在实际操作一段时间之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恰当的微调。”这位校长说。
赵老师:条条框框也难客观
赵老师是长春市某知名学校的老师,当她看到师德考核办法时,十分惊诧地问:“这么详细的标准是要来评价老师的吗?”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她说:“在我看来,对于老师不是能够用条条框框就可以客观评价的。因为,这个工作涉及到的是人性、良心以及孩子个体成长的不同。如果这些都能够评价出来的话,那么一个教师对孩子课外的关心,常年如一日的严格又用什么来评价和量化呢?”她认为规定太多,可能会导致一些老师宁可“不作为”。
杨老师:焦点在廉洁从教上
在一所民办小学工作的杨老师表示,考核办法前面规定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大多数老师都可以做得到,问题的焦点集中在廉洁从教上,他说,他待过很多学校,也认识很多老师,有的时候也不能怪补课的老师,“你知道有的老师开多少钱吗?一个月1800到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