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大战区 小警区——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勤务改革

09.12.2014  17:46

  按照2014年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确定的公安工作总体思路,推进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质增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实行了以中队“承包路段”为主要特征的勤务模式改革,更加突出了中队的职能作用,实现了全省高速公路“大战区、小警区”的警务格局。

  高速公路支队下辖20个交警大队700余名民警,管理里程由最初500余公里发展到现在的2270公里。在改革之前,勤务模式实行的是每日巡逻执勤警力由大队统一调配,各中队根据大队指令轮流上路执勤,每天可保证一个中队对大队辖区进行管理。这种勤务模式比较符合原有高速里程短、交通流量小的实际情况,就当时的路情、警情来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但随着近年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的高速发展,全省高速公路里程、交通流量大幅增加,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压力成倍增加,管理责任也随之加大。原有的以大队为主体的勤务管理模式已渐渐不能适应现实需要。为适应新时期形势任务的需要,高速公路支队推出了以中队“承包路段”为主要特征的勤务改革模式。

  2014年3月起,结合“两做一推”工作,就如何调整创新勤务机制、落实勤务责任、提高警务效能,从定人定岗、分段承包、建立勤务承包责任区和勤务责任制,将任务目标落实到每名民警身上,以提高工作效能。高速公路支队经过反复论证,决定在长平、长余、吉林大队先行试点。2014年6月8日,《高速公路支队推进“两做一推”和“双十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对“两做一推”工作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确定了工作完成时限和推进措施。试点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验证了“路段承包”勤务模式的可行性。

  路段承包落实后,责任中队把责任路段作为自己的“一块责任田”去耕耘,改变了从前“管好管坏一个样”的想法和“视而不见”的做法,变为主动管理责任路段,加大对责任路段的巡防,遇到问题能够主动去管、动脑筋想办法去管,改“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

  责任中队改变了以前由大队派工作,民警完成工作的单向形式,如今是在完成了正常勤务工作和大队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民警主动加强责任路段的巡查,主动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能针对辖区的交通秩序、交通形势、治安状况等进行深层次的调查,就如何压降交通事故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意见,初步实现了中队和民警、中队和大队、大队和民警互动式的勤务流程。

  执勤民警的勤务规范意识明显增强,民警一方面对一日勤务内容和具体的勤务目标有了清楚的认识,明确了做什么、怎么做,严格按照大队制定的一日勤务流程开展勤务管理工作,民警的警容警貌、到岗到位、勤务纪律、管事能力等方面都有了明显改善。

  为确保勤务改革工作能够落到实处,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在勤务改革中确立了责任区中队的10项主要职责和6项工作机制。

  10项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中队队伍建设;负责责任区内道路疏堵保畅;负责责任区内道路交通事故、刑事治安案件预防;根据辖区工作实际可赋予责任区内简易交通事故处理职责;负责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刑事治安案件的先期处置以及与事故(案件)中队的沟通交接;负责责任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负责责任区内施工路段管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及协调治理;负责责任区内交通警卫、消防工作;负责与相临责任区交警中队、辖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责任区内有站口、检查站的中队还应履行检查、防控、堵截等职能。6项工作机制包括建立勤务记录制度,定期讲评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社会联动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其他日常制度。

  改革后大队辖区内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大幅提高,原来每个大队辖区内日常有一个中队在路面执勤,改革后,平均每个大队辖区内有2-3个中队在路面执勤,路面见警率提高了1-2倍,对紧急警情的反应时间也大幅缩短。由于责任圈缩小,中队民警对辖区内路况和社情更能有效了解和管理,通过巡逻能够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中队对勤务安排的自主性增强了,民警的责任意识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