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共自行车试运营结束 进入冬季停保期

23.10.2016  16:14

  长春市公共自行车慢行系统自9月22日起顺利投入试运营工作,并将于10月23日起结束试运营,进入冬季停保期。

  截至10月17日,总计向54个站点投放公共自行车2000辆,共计办卡近千人,租还车辆上万次,接听热线2000余次。在试运营期间,得到了广大市民朋友的大力支持和理解,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下一步改进运营工作起到很大作用。

  根据长春市气候特点,并考虑骑行安全等因素,今年试运行时间确定为: 9月22日——10月22日。10月23日起至明年4月中下旬,公共自行车系统将进入停保期。

  停保期间,将对公共自行车慢行系统进行维修、保养、升级;办卡系统、租还车系统、热线系统将全面停止服务。在10月23日之前,请广大市民尽快办理还车、赔偿等手续。

  1、还车

  有租车的市民,请一定要在10月23日零时前,将所租自行车还到各站点,如遇问题请拨打热线电话求助。10月23日零时后,系统将统一关闭,无法还车。

  对于在系统关闭后仍未还车的市民,将进行追讨,并按实际占用时间收费;

  对于损坏及丢失自行车者,请及时办理赔偿手续;

  对于恶意不还车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租车卡3年有效

  已办理的公共自行车租车卡有效期为三年,这三年期间,只要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营就可以使用。卡内诚信保证金及预存资费在明年四月正式运营后可接续使用。

  公共自行车系统进入冬季停保期后,请广大市民多加爱护。对恶意破坏公共自行车设施的不法分子,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