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公交站内盗走女性卫生巾被抓获 获刑8月

20.06.2015  00:31
资深检察官指出,符合扒窃、入室偷窃等几种情形的,即使偷几块钱也可能蹲大牢

  公交车上偷走1.5元、尾随盗窃摸走一包卫生巾、入室盗窃偷走50元……这些看起来有点“触霉头”的小偷小摸,可别以为没关系,分分钟要蹲上几个月大牢。昨日,天河区检察院资深检察官向记者介绍,一般来说,入室盗窃、持械盗窃、多次盗窃等因素都有可能影响定罪量刑,小偷小摸也要蹲大牢。

   ■新快报记者黄琼 通讯员 天检宣

   ●案例1

   惯偷在公交上偷了1.5元被判8个月

  某天傍晚,广州市564路公交车正在行驶,车上,覃某趁被害人李某不备之机,用左手拉开被害人背后双肩挂包的拉链,并伸入包中进行盗窃,共盗得现金人民币1.5元,两本中学课本(经鉴定价值为人民币25元),其后覃某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后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据经办检察官介绍,19岁的覃某已非第一次作案,一年前其曾在B2路公交车上实施扒窃,不过上一次,他也仅仅盗得人民币27.5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案例2

   尾随掏包掏出一包卫生巾当场被抓

  这天下午,被告人小艾携带管制刀具一把到广州市天河区BRT黄村公交站,当王某步行从该公交站人行天桥经过时,小艾趁其不备伸手进其背包,却只盗走女性卫生巾1包(经鉴定,价值人民币9元),随后小艾被当场抓获归案。后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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