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主动到绿园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19.03.2016  01:41

  为进一步加强“两客一危”企业监管,预防和减少公交车引发的事故教训,绿园交警大队会同长春市汽电车管理办公室,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公交车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公交车运营安全。

  3月11日一位108路公交车驾驶员主动来到绿园交警大队,要求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该名公交车司机称,汽电办相关领导非常重视日常对公交司机的交通安全管理,3月10日公交司机范某在108路终点站车内吸烟,汽电办交通安全负责人当场查获,扣留上岗,并要求到交警队接受交警处罚。

  绿园交警大队车宣科王浩科长对此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对范某进行了谈话教育和相应的处罚,对其罚款200元。

  接受了教育的范某也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确实很危险。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懊悔,并表示以后一定谨慎开车,文明安全驾驶。

一起交通事故 牵出三个“酒驾”
  两个司机喝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引起争执,交通警察支队
高空摄像机成为“交警之眼”
  “在长春工程学院教学楼上,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