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环境安全

01.02.2016  15:28

  2016年1月26日,公主岭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并下发《公主岭市2016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确保春节期间城市环境安全。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惯,是增加节日气氛的一项活动,然而,每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屡有发生,同时也对声威大气环境造成极大污染,为了保证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按照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公主岭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并下发《公主岭市2016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规定了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期间和时限为2016年的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同时设定了禁放区域和场所,要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居)委会、物业公司在本单位负责管理的区域内,划定燃放区域或范围,教育、引导群众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对于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