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

20.04.2016  00:0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空气质量,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意见》的要求,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城区部分道路对“黄标车”实施禁行。 

  通告指出,市内主要区域实施黄标车禁止驶入管理,在六建路口、轴承路口、科贸大街(东立交桥路口)、三角道口(北桥洞口)、西立交桥路口、市委东路口、市委西路口、药监岗路口、四中岗路口、南环城天府御膳路口、荣院岗路口安装黄标车禁止驶入标志牌,提示黄标车辆禁止驶入。

  近年来,全国各地雾霾现象非常严重,机动车尾气排放便是造成雾霾现象的原因之一,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成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区域禁行后,黄标车不能驶入规定的区域,这些区域将减少机动车尾气的危害,城市空气质量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通告规定,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检查并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