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下发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实施意见

07.05.2015  20:1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近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研究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确定了法治国土建设的总体目标:力争2020年前,全面树立国土资源管理法治理念,全面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法治体系,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法治水平。主要包括,一个覆盖全面、严格规范、科学高效的制度体系,一个依法决策、公正文明、标准统一的实施体系,一个公开透明、相互制约、全程控权的监督体系,一个崇尚法治、领导有力、队伍过硬的保障体系。

  《意见》共七部分二十三条,明确了重点任务:完善国土资源制度体系,保证宪法法律实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国土资源管理方式转变;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权力运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国土建设环境。

  《意见》要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法治国土建设顺利进行。一是健全领导体制机制。构建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力搞好组织推动。二是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完善相应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履行法治国土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将法治国土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三是落实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把法治国土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四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法制机构,加强国土资源法治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