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快林业信息化 为实现林业现代化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
2016年2月25日,国家林业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互联网+”林业行动计划——全国林业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龙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林业局总经济师张鸿文出席会议。
2016年2月25日,国家林业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京召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和加快信息化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以提升林业现代化水平为目标,全面推进“互联网+”林业建设,实现互联网思维、大数据决策、智能型生产、协同化办公、云信息服务,支撑引领林业改革发展,2015年4月起,国家林业局组织人员,经过前期调研、正式起草、3次大规模修改完善,制定了《“互联网+”林业行动计划——全国林业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分为基本形势与需求分析、总体思路与建设目标、主要任务与重点工程、主要政策与保障措施等部分,包括“互联网+”林业政务服务、“互联网+”林业科技创新、“互联网+”林业资源监管、“互联网+”生态修复工程、“互联网+”灾害应急管理、“互联网+”林业产业提升、“互联网+”生态文化发展、“互联网+”基础能力建设等8大领域,40多项工程,对“十三五”林业信息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2015年7月起,历时半年多的时间,国家林业局对2010年印发的《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和系统完善。新通过的《办法》从组织机构、规划计划、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运维安全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确保林业信息化工作健康有序协调发展,为现代林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国家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建龙说,这次会议的目的是贯彻落实第四届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为“十三五”林业改革发展提供关键支撑和引领。大家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规划》和《办法》,密切配合、全力推进,确保林业信息化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取得实效。
一要总结成绩,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十二五”以来,林业信息化建设全面快速推进,信息化水平和业务支撑能力显著提升,为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形成发展共识,打下良好基础,产生积极影响,做好服务保障,完善顶层设计。
二要认清形势,确立信息化优先地位。“十三五”时期要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信息化是突破口和切入点。大家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的时代紧迫性、战略重要性和发展关键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优先发展,将信息化纳入林业中心工作,列入“十三五”优先发展领域。要主动顺应全球信息化大势,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和加快信息化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紧贴林业改革发展、资源保护、生态修复、产业发展等各项事业,全面推进“互联网+”林业建设,全面支撑引领林业改革发展。
三要统一建设,大力提高建设效率。要按照《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大力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最终实现一处机房、一张网络、一个平台、一套数据。一处机房,就是统一建设一处中心机房,全局共享使用,各单位不再单独建设机房及相关基础设施,已经建成的要逐步迁移集中。一张网络,就是统一建设由局外网、内网、涉密网和移动专网组成的安全、畅通、完整的统一业务网络系统,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等级保护、灾备、防攻击等安全工作。一个平台,就是统一开发一个信息化业务平台,国家林业局所有业务都整合到这一平台上,实行统一管理、按权限使用。一套数据,就是各单位所有信息资源都集中部署在国家林业局统一平台上进行共享使用,实现林业数据大集中,积极推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四要密切配合,迅速形成发展合力。林业信息化事关林业改革发展全局,涉及林业建设各个方面。各司局各单位都要在国家林业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五个统一”的基本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加快建设,确保信息化建设在高速推进的同时,适应林业工作特点、取得实际应用效果。
五要明确重点,努力实现平稳开局。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们要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实效,为全面完成《全国林业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开好头,起好步,重点抓好网上行政审批、智慧监管平台、林业大数据、网站群体系、信息基础设施、智力建设、顶层设计、优化发展环境等8项工作。
六要真抓实干,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做好信息化工作,最重要、最有效的一条就是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各司局各单位要把信息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用、负总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重点从资金投入、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应用、考核督查等4个方面强化落实。
国家林业局总经济师张鸿文出席会议
国家林业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期间,参观了国家林业局运维呼叫中心,观看了中国林业网智慧决策系统和“明天去哪儿”生态旅游大数据平台现场演示。(谢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