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秋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各县(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经全省上下共同努力,2015年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各地进展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工作滞后,影响了全省工作进度。截至9月25日初步统计,全省管网铺装工程仅完成82%,主体工程完工覆盖人口数不到80%,部分已完工程还存在因电力配套设施不完善而无法通水的情况;水质检测和水源保护同步推进工作滞后工程进展;已落实建后维修养护基金的县(市、区)不到全省四分之一。
9、10两月是我省黄金施工期,也是工程建设的关键节点,特别是距离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仅有1个多月时间,全省面临后续任务还很重。为及时抢抓有利时机,全面做好各地秋收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建设,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建设任务和各项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是省政府改善民生的实事之一。各地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切实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统筹部门配合保障机制,把加快推进本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跟踪问效,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抢抓有利时机,全力推进建设。特别是进度相对滞后的县市,更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集中力量,打好秋后这场收尾战,确保完成《规划》和年度建设任务。
二、突出进度主线、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各地要按照年初确定的建设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抓好顶层设计,周密安排,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结合后续完成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倒排工期、卡住节点、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确保10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11月底竣工通水。时间安排上,要求项目法人制定详细进度计划,细化到旬到周到天,提出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把失去的工期撵回来;工程措施上,要采取集中统筹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面人力、物力和设备,在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多增开施工作业面,确保水源、管网、水质同时开工、齐头并进,尽可能减少占地补偿,必要时利用穿管、顶管等施工办法,抢抓工程进度;组织协调上,要发挥政府综合作用,抓好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和电力配套、水质检测、水源保护等统筹协调,突出解决建设过程中工程价款结算慢、资金到位及支付率低,电力不配套、水质检测不及时等影响进度的问题,打破部门壁垒,破解制约因素,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三、强化水质保障、推进水源保护,确保供水安全
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制度,进一步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质检测监测力度。在各级政府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开展水质检测,加快推进区域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把水质保障落实到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加快实现县级或区域水质检测和监测全覆盖;积极加强水源地保护,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农村饮水保护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开展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确保农村居民及时喝上清洁、卫生、干净的安全水。
四、加快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和维修养护基金
各地要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3〕6号)精神,在确保建设任务的同时,严格落实“建管并重、重在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工程建后管护工作,确保每一处工程都能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目前,各地按照《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建立健全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水农〔2014〕57号)要求,已陆续完成了建后专管机构组建实施方案,设立了县级农村供水管理中心或代管机构,明确了职能,落实了人员和办公场所、办公经费等。但维修养护基金落实工作,进展不一,参差不齐,只有农安、榆树、德惠,永吉,延吉、敦化,梨树,东辽,辉南、通化,洮南,长岭、宁江,抚松、临江等少数县市落实了资金。各地特别是还没有落实维修养护基金的县市,要抓紧学习借鉴其他县市经验,研究制定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定额标准,通过水费提留、财政补贴等方式,加快落实维修养护基金,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同时,为奖优罚劣,推动工作,我们也将建议省政府,将此项内容作为明年省政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表彰的主要参考内容。
五、强化全省指导服务,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为确保工作推进,近阶段时间,省里将重点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各地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对带有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必要时可提请省级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出台相关办法和意见,全面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同时,我们还将重点加强旬报工作,及时跟踪调度,加快进度通报频次,实施全省各地进展排名并直接通报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以便即时了解本地进展和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整改解决。按照年初确定的建设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集中开展2~3次全省督导检查。对建设任务重、建设难度大、工程进展缓慢的县市进行重点督导,对进度迟缓的单位实施驻地督导、政府约谈,对预计不能如期完成的,报请省政府督查室挂牌督办和问责。
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