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全省社区矫正市(州)分管局长及科(处)长工作会议
图为全省社区矫正市(州)分管局长及科(处)长会议现场
省司法厅党委成员、副厅长李晓英做重要讲话
把握形势 扎实工作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深入发展
2011年1月2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安排和部署2011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确保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起好步、开好局,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全省社区矫正市(州)分管局长及科(处)长会议在长春召开。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英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各市(州)分管局长及科(处)长参加会议。
会上,各市(州)司法局分管局长对本地区2010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和2011年工作打算做了简要汇报。省厅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韩卫新处长就2011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要点做了详细说明。
李晓英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2010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由局部试点向全面试行的重要跨越。一是社区服刑人员接收数量快速增长,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覆盖面有了新的突破;二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任务,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升;三是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有了新的发展;四是切实加强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五是加大指导和管理的力度,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李晓英副厅长强调,要正确把握当前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全国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历程看,社区矫正工作已跃上一个新的起点,处在一个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和关注社区矫正工作,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今年,刑法修正案(八)将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再一次审议,在刑法中确立社区矫正的法律地位,社区矫正必将有一个更大的发展空间和美好的未来。与此同时,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承担着重要职责,肩负着重要使命。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赋予了更大的期待,也给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所作为的更大空间和舞台。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认清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发展形势,珍惜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条件,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新一轮发展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有新突破、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进展。
针对2011年社区矫正工作,李晓英副厅长要求,一要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自觉把社区矫正放到社会管理创新中来谋划和推进。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不断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提高工作推进效率,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取得新成效;二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协作关系,使社区服刑人员交付衔接、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环节更加理顺和规范,增强社区矫正工作实效;三要以落实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任务为主线,探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手段和途径。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分类、分级管理等有效监督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增强教育效果,提高其自食其力、融入社会能力;四要充分发挥指导、管理职能作用,推动全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均衡发展。加强机构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指导管理能力。夯实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靠前指导,善于发现、认真总结工作典型,发挥其示范和引导作用,促进工作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