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完成全省湖泊保护和湖库工程建设督查

10.09.2015  10:54
  近日,为推进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考核办法顺利实施,加强水库、涉湖闸站工程建设,湖北省水利厅(省湖泊局)组织完成了对全省湖泊保护、水库和涉湖闸站工程建设及履职尽责工作相关情况专项督查活动。督查活动由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冯仲凯、厅副巡视员易家庆、省湖泊局专职副局长熊春茂分别带队同步展开。

  三个检查组奔赴全省13个市(州、林区),深入查看现场数十处,召开座谈会13次,查阅各市(州、林区)县(市、区)有关资料近200份,督查各地有关湖泊保护规划编制、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落实、湖泊保护管理体制、湖泊巡查情况,一般小(2)型、新增小型、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新建水库工程和涉湖闸站工程市县资金落实、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情况,以及湖泊保护、水库管理行业履职尽责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现场督查,检查组挖掘了全省各地在湖泊保护、湖库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上的特色和亮点。咸宁、黄石等市将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和每个湖泊的详细保护规划编制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确保保护规划编制顺利推进;沙洋县在每个湖泊落实2至3名志愿者,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同时聘请涉湖乡镇人大主席为湖泊水质监督员,对湖泊污染监督做到常态化;来凤县充分发挥用水户协会积极性,认真做好小型水库加固后管理维护工作。在督查中,检查组也发现各地在湖泊保护和湖库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水利部、省水利厅总体部署和要求,个别县(市)水库加固项目建设进度不容乐观。对照督查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同各有关市(州)、县(市、区)仔细分析工作形势,要求各有关县(市)务必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纪律、守政治规矩的高度抓好项目建设,抓好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和资金安全,务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湖泊保护、湖库工程建设管理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