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在长春召开

20.10.2019  04:51

10月15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在长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全省各中院辖区内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汇报。省法院副院长吕岩峰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此次会议是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后首次召开全省法院范围的会议。会议强调,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理念,准确把握发展与保护协同共生的辩证关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努力开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境界,为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吉林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要求,一是要继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部门专门化,各中院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分管院领导、责任部门及联络员;二是要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注重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和裁判规则,力争形成环境资源审判的“吉林样板”;三是树立创新思维,在构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统一环境资源案件诉讼规则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实践。

省法院副院长吕岩峰、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全体同志、各中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院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