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审查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吉建办〔2021〕69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建委,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审查质量监管,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审查工作质量,确保消防工程质量安全,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吉建消〔2021〕4号)要求,我厅于2021年5月至6月起对2021年度全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报审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了消防设计和审查质量专项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质量检查重点是总平面、建筑和结构、建筑电气、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方面国家标准和政策执行情况,及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覆盖10个地区,24家设计单位、10家审图机构,共抽取28个工程项目,其中公共建筑项目16个,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工业建筑项目2个,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住宅及小区建筑项目1个,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装修改造工程项目7个,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其他工程项目2个,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检查涉及建筑、水暖、电气3个专业。
二、检查情况
(一)建筑专业存在问题。
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满足要求;钢结构屋顶承重构件无防火保护措施,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未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措施,室内装修工程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不明确,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未采用常开甲级防火门,屋顶天窗等开口临近建筑外墙未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疏散楼梯间首层未直通室外,疏散距离过长,楼层疏散走道仅与一个安全出口相通;未在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最高部位设置不小于1.0㎡可开启外窗或固定窗等。
(二)水暖专业存在问题。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流量不足,消防泵扬程偏小;消防水池漏设消防车取水口,水池有效容量不能满足规范要求,个别楼层、部位漏设消火栓。自动喷淋系统喷头间距过大,部分房间漏设喷头。高位消防水箱未设置在所服务灭火设施的最高点,消防水箱出水管未与消防系统连接、与地区连接点漏设减压阀等。
通风、排烟系统漏设防火阀,消防补风不符合防排烟设计标准规定;楼梯间、前室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未采取泄压措施,单个排烟口排烟量过大;燃气锅炉房事故排风未采用防爆风机,缺少防排烟风管抗震支架设计等。
(三)电气专业存在问题。
系统设置不完整、缺项;消防联动逻辑关系缺失、不全或与工程实际不符;电气防火封堵设计不到位; 消防设备的配电断路器采用过负荷保护;“消防切非”系统缺少相应的联动及反馈装置;带有语音功能的声光报警器未设置语音同步器;采用可燃气体的公共建筑厨房内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非消防负荷电缆、电缆选型(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缺失或错误;消防应急照明灯具设置场所未按要求设置等。
三、检查结果
依据《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吉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详见附件)。
(一)对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且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等3家设计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下达执法建议书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期限为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月5日,过期自动修复。其中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虹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家省外企业抄送所在省级住建主管部门。
(二)对违反标准条文且存在质量问题的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5家设计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期限为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10日5日,过期自动修复。其中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家省外企业抄送所在省级住建主管部门。
(三)对存在不同程度质量问题的深圳壹创国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设计单位和相关人员,下发整改通知书,全省通报批评;其中深圳壹创国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六环景观(辽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4家省外企业抄送所在省级住建主管部门。
四、整改要求
(一)各相关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并于2021年8月5日前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报本地存在技术质量问题项目的综合整改落实材料。
(二)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对本地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审查质量的监管和动态考核,加快推进信用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和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中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情况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
(三)设计单位要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管理,强化对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的学习培训、理解掌握并严格遵守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把质量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重点切实抓好。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技术力量配备和职业操守的培养,认真执行全省施工图联审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审查技术要点开展审查工作,对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中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情况严格把关,全面落实对审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技术质量问题的即时上报制度,切实保证施工图审查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在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对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设计单位,列为质量监管重点对象,加大质量跟踪抽查力度,不予办理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业务。
附件:2021年度上半年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审查质量专项检查情况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