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就业工作座谈会在长春召开

23.04.2015  14:26

 

 

 

    4月15日,全省就业工作座谈会在长春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落实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要求,分析当前就业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完成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就业服务局局长,省就业服务局全体人员参加会 

  会议在听取各地工作汇报后,葛义副巡视员、张光烈副局长就分管工作进行部署,刘金才局长对如何抓好新常态下的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议认为,今年一季度全省就业工作开局良好。一是各项就业指标完成预期。截止3月末,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4.8万人,完成年计划29.6%,同比下降6.8%;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40.2万人,完成年计划60%;城镇登记失业率3.42%,低于年计划1.08个百分点。二是基础工作扎实有力。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和街道、乡镇以及社区、行政村的基层平台就业服务工作基础好、队伍强、覆盖广,工作延伸到位,机构体系健全,职责制度规范。三是专项活动有声有色。各地在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专项活动中,面向城乡劳动者的不同需求,采取务实举措,将政策落实到家、服务对接到人、岗位和培训信息送到基层,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四是各项试点有序开展。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培育劳务经纪人两项试点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中心和农民工市民化培训试点开始实施。 

  会议指出,新常态下就业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一是经济增速放缓将增加就业市场的不确定性,就业总量压力仍然较大。部分企业增长动力不足、吸纳就业能力下降,对就业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就业总量压力不减。二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之下,以“技能不匹配”为焦点的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剧。三是经济发展动力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机制面临新任务。四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对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提出新要求。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劳动者对提高就业质量,保障就业公平,共享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诉求越来越高。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主动适应新常态,应对新挑战,按照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推进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新发展。 

  第一、抓住重点任务不放松,确保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城镇就业工作要以规范化建设为主题,抓好七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要重点选择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用工监测,随时掌握企业用工动态,并对此进行认真分析。同时,注意掌握登记求职人员同比增减,以此判断供求关系变化情况。还要加强与发改、统计、工信、工商等部门联系,逐步建立会商制度,将就业走势与经济运行状况紧密相连,深入分析经济变化对就业的影响。二是要继续落实各项积极就业政策。坚持落实政策监督、检查、通报制度,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今年国务院和省政府都将出台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文件,省局将分批次组织市州、县(市、区)、基层平台相关业务人员培训。三是要实施就业系统信息化建设。在全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功能完善后,将举办市(州)、县(市、区)培训班,确保全省各地尽早使用统一的就业信息系统。同时,建立城镇、农村劳动力资源基础数据库,实现就业信息共享;四是要强化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各地要积极探索公益性岗位管理新模式、新办法,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总量,适度控制岗位规模,制定岗位申报评估办法;五是继续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吉林省《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标准》;六是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省里将出台《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完善就业困难人员退出办法,做好退出后的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七是做好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按照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省里将起草并印发《吉林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操作办法》。 

  农村就业工作要抓好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和重点工作。一是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万人,建设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20个,创建高质量就业示范行政村100个,建立农民工市民化综合服务中心20个;二是要推动三项改革试点工作,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培育劳务经纪人试点,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中心建设及培训试点;三是要稳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积极开展“春潮行动”,提高农民工技能就业水平;四是要扎实做好农民工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40号文件,做好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做好“共圆中国梦”农民工主题摄影大赛宣传和征稿工作。 

  第二、把握问题破解难题,强化推进措施。当前,影响就业工作发展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地方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过大、管理不到位,期满退出较难;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政策门槛高、各方参与积极性低;部分地方反映就业资金有缺口;部分地方对就业统计和分析不够重视。面对问题和矛盾,就业部门的领导同志要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对就业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抓住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事关百姓就业福祉的紧要问题,明确主攻方向,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破解措施。同时要弘扬担当精神,主动扛重担、挑大梁,做到敢啃硬骨头,将破解难题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要务,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就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第三、加强指导上下联动,方方面面抓落实。要建立“一级指导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工作机制,各市州就业服务部门要走出机关,深入就业工作第一线,沉到基层,靠前指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推动县(市、区)工作落实,全面掌握所辖县(市、区)的就业工作情况。要注意选择困难大、矛盾集中的基层,开展蹲点调研,倾听群众心声,找准问题的症结,研究对策,解决问题;要关注重点,在政策落实、就业统计、市场和平台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等方面,一对一跟踪落实情况,加强业务指导,全面提升工作质量。 

  第四、总结宣传典型,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要按照李克强总理提出开启“双引擎”力助中国经济实现“双中高”的要求,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继续发挥创业带动就业 “吉林模式”的品牌作用,抓住国家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利时机,不断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注入新活力。在创业政策方面,各地可以结合当地民营经济发展,加大政策优惠力度;在创业服务方面,各级人力资源市场都要设立创业服务窗口,有条件的可以实行“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小额贷款、开业指导”一条龙服务;在创业平台建设方面,各地要统筹推进创业园区、基地、市场的建设,扶持更多的创业者进行创业实践;在创业典型培树方面,要充分挖掘大学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创业典型,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巡回演讲,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路作用。同时,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就业工作,认真总结就业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不断提升就业服务工作水平。  

  第五、用好管好就业专项资金,确保不出问题。一是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强化。要配合财政部门加强监管,特别是由就业部门负责的环节和资金,一把手要负总责,经常过问。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将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作为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加以严格管控,保证资金不出问题。二是制度建设要贯穿始终。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对就业专项资金、基层平台工作经费、劳务输出专项补助等,逐项完善资金拨付公示、支出报告、跟踪反馈和监督举报制度。特别是直接拨入就业部门的资金,花的怎么样,管理得如何,省里要跟踪评估,效果不好将予以收回。三是监督检查要成常态。结合去年问题整改,各地要抓好自查,认真清理、纠正违反资金监管法规政策的问题,排查化解资金管理风险和隐患。(就业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