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失业保险业务培训班在长春举办
11月20日,全省失业保险业务培训班在长春举办。会议总结近年来失业保险工作情况、部署下步主要工作任务并就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失业动态监测等项工作进行业务培训。王玉刚副巡视员到会作了总结讲话。各市(州)、县(市、区)失业动态监测企业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全省失业保险工作在提高失业人员待遇、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圆满解决了失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 针对国企改制失业保险方面遗留的历史问题,为维护改制企业广大下岗职工切身利益,省厅及时制定下发了“35号文件”,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各地人社部门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积极协调社保、就业以及企业主管部门凝心聚力,狠抓落实。 二是大幅度提高了失业人员待遇水平。 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上调了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使我省最高档失业金标准达到了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其他三个档次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达到了最低工资标准的70%,目前,我省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达到了867.74元,同时,还出台了用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政策,既提高了失业人员保障水平,也支持了医疗保险事业。 三是有力支持了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以来,一方面,降低了失业保险征缴费率,从原来的3%降到了2%,单位和个人各降了0.5个百分点,极大地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缴费压力。另一方面,大力实施了稳岗补贴政策,对足额缴费、不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给予年度缴费总额不超过50%的稳岗补贴。
会议强调,要狠抓工作落实,积极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 一是认真做好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 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按省里部署要求,在认真进行基金支撑能力测算的基础上,量力而行认真实施。要充分发挥失业保险行政部门作用,协调当地财政、社保部门共同做好各项具体工作。要严格按政策做好企业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做到申请一户帮扶一户,对不符合帮扶条件的企业要及时予以答复,切实使失业保险政策惠及企业和职工。要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禁向企业收受好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一视同仁,防止引发矛盾,切实把好事办好。对这项工作,省里在适当时机还要组织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地方要追究责任。 二是认真做好扩面征缴和提高统筹层次工作。 各地要继续下大力做好扩面征缴工作,深挖扩面征缴潜力。要进一步完善市级统筹机制,逐步探索建立省级统筹机制,解决全省基金积累不均衡问题,推动全省失业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三是认真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 各地要在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同时,着重做好提升数据质量工作,要加强对数据审核,提高数据时效性和真实性。要强化与监测企业的沟通联系,确保其及时主动上报数据。要进一步做好数据使用工作,加强对比分析,为失业预警、调整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提供数据支撑,使之有效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