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长春召开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金振吉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法院院长王常松出席会议并介绍了全省法院系统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出席会议并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本网讯(王默)8月5日下午,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推进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金振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院长王常松、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出席会议并分别介绍了全省法院系统、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辽源市法院、松原市检察院介绍了改革试点工作经验。
会上,杨克勤检察长就全省检察机关前一段改革试点的基本情况及下一步深化改革试点的意见进行了说明,他指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在深入推进全面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加强改革内部“精装修”、积极推动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及坚持改革试点和检察业务两手抓上下功夫,进一步坚定信心、凝聚力量、锐意创新,努力创造可推广、可复制的改革经验。
在听取了检法两级院的改革情况汇报后,金振吉书记指出,下一步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做好以下四点工作,一是要做好回顾总结工作。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本着“坚持正确方向、依法推进改革、符合吉林实际、积极稳妥实施”的原则,按照“统筹谋划、科学布局、错峰启动、分步实施”的试点思路和“工作准备、具体实施、巩固完善”的阶段性安排,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为我省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要把握好中央改革精神。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坚定深化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坚持员额制改革不动摇,提高法官、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法官、检察官权责统一,进一步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探索与司法责任相适应的扁平化管理机制;在司法体制改革中,要充分调动广大司法人员积极性;人财物统一管理后,要继续充分发挥市、县党委和政法委作用;统筹推进四项改革和相关改革,提升整体效能。三是要注意关注关键问题。在改革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和处理好重大关系问题,扎实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即,要把握和处理好员额内人员与员额外人员的关系、四项改革与机构改革的关系、提高待遇保障与提高办案质量的关系、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与改革后法院检察院的关系、省市法检机关与基层法检机关的关系、先行试点与全面铺开的关系、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的关系。四是要进一步推进实施。要积极稳妥推进全面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搞好思想发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完善细化具体方案,明确改革试点的路线图、时间表;加强试点工作领导,形成相互支持、共同推进的格局;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关注改革、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总结提升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巩固完善发展改革试点成果。
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法院、省检察院副厅级以上领导,各市州党委政法委书记和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长白山开发区工委政法委书记,扩权强县试点市党委政法委书记和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