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综治办 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

15.05.2015  17:59

  

   参会领导为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

  

 

 

        5月15日,省综治办、省司法厅在长春联合召开全省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全省安置帮教工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促进全省安置帮教工作创新发展。省民政厅、团省委、省人社厅就业服务局领导和省教育厅、工信厅、公安厅、财政厅、卫计委、地税局、工商局、妇联、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专门出席会议。各市(州)、县(市、区)司法局及部分“彩虹基地”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安置帮教工作成绩突出的91个先进集体和148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授予35个“彩虹基地”“示范彩虹基地”的称号,表彰了全省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长春市司法局、延吉市政府、通化市二道江区司法局、辽源市就业服务局、松原市致远新型建材公司、白山市江源区砟子司法所等6个先进单位做了交流发言。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麻东升,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进义分别做了重要讲话。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英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清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意义重大,只能加强不能放松,是促进发展大局的需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从客观上弱化和消除诱发重新犯罪的不利因素,大大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是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需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使刑满释放人员重新找回自我,重新找回自己存在的社会价值,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是巩固监狱教改成果的需要。 

  会议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安置帮教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办指导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为主,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安置帮教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帮教、安置工作,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社会化的安置帮教工作队伍,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吉林新一轮发展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要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头等大事和总的抓手,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衔接管控机制,全面掌握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增强帮教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帮扶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特别是重点帮教对象情况,组建社会帮教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教育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安置帮扶一体化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对热心“彩虹基地”建设的社会组织,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倾斜。 二是落实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实效。 落实好必接必送政策,对重点帮教对象必须严格实行必接必送,实现无缝衔接。落实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服务政策,为有就业愿望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将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落实好刑满释放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等方面的政策,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自主创业。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不断创新安置帮教工作方式方法。 要以组织领导保障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体系。以经费装备保障工作硬件创新,要切实保障安置帮教机构、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建设维护等经费。以队伍建设保障工作主体创新,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社会化的安置帮教工作队伍。以信息化建设保障工作手段创新,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实现安置帮教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