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机关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成果显著
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大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做好“减法”,简政放权;做好“加法”,加强监督管理;做“乘法”,赢得群众满意。
做好“减法”简政放权。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就要简政放权,就要打破原有审批制度中繁琐、低效的“坚冰”。“破冰”需要勇气和决心。省公安厅党委多次召开会议,与相关警种负责人就行政审批项目的保留和下放进行逐一研究讨论。厅党委成员每月轮流到省政务大厅窗口现场办公,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服务举措落到实处。按照“科学、规范、精细、效能”的要求,2014年8月,省公安厅制定出台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吉林省公安行政审批(办事)项目办理标准》。这是一份涵盖治安、禁毒等10个警种全部110项公安行政审批项目的权力清单,从审批依据到申报材料,从审批时限到收费标准,每一项公安行政权力都有明确说明。省公安厅按照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权限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压缩审批项目、缩短审批时限,积极开办网上受理、网上审批业务。目前,全省公安行政审批项目由171项精简为110项,取消下放率达35.7%;省公安厅行政审批项目由35项精简为6项,取消下放率达82.9%,非行政许可项目实现“零审批”。
做好“加法”加强监督管理。简政不等于减少服务,放权不等于放弃责任为了做到放权不放责,加大对下放项目的权限衔接和审批监管,省公安厅将行政审批纳入全省公安执法质量考评,利用“吉林公安网上服务平台”,评估基层单位的行政审批效率和办件进度,加强对基层窗口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使审批行为更加规范高效。去年,省公安厅共受理行政审批项目1164件,提前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同时,举办了全省公安系统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就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审批服务进行授课,全体参训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网上审批现场模拟演练。
做“乘法”赢得群众满意。“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2013年12月,我省公安机关户政系统出台了“简政放权、创新服务”20条措施。受益群众给这20条起了另外一个名字——“民心20条”。从2013年年底开始,我省居民到派出所办理户口业务,不再需要社区民警、派出所所长签字审核,窗口民警可直接办理。“以前,全省户政系统有户口审批、办事项目32项,其中,市县两级审批项目15项,派出所办理项目17项。如今,由市级公安局审批的12个项目已经全部下放。减少审签环节后,群众少跑弯路了,民警却更忙碌了。”同时,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系统还实行窗口服务首接责任制。第一位接受群众办事的民警,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负责到底。手续齐全的要一次办结,手续不全的,全面告知补齐内容。在户口业务方面,能当即办理的当即办理,能当天审批完结的绝不拖到第二天;所有审批项目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偏远农村地区不超过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