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建行业疫情防控日报告工作的通知
01.02.2020 07:30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吉建明电〔2020〕8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城市管理(执法)部门: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住建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吉建明电〔2020〕6号)工作部署,从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市容秩序管理等七个方面精准施策,对全省住建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省政府领导指示,为督促各地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省住建厅建立全省住建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各市、县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处(科、室)从2月2日起每日9时前向省住建厅相关处室报送疫情防控进展情况(见附件)。各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调度,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一经发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全省新续建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
2.全省城市管理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
3.全省物业管理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
4.全省城市供水、供气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
5.全省城市公园关闭及园内举办活动取消情况统计表
6.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
7.全省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31日
本文来源: 建设厅
01.02.2020 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