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切实提升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按照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总体部署,6月以来,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主题宣传活动,针对未佩戴头盔、不系安全带车辆进行查处教育,进一步引导群众自觉养成驾乘车辆“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的良好行为习惯。
吉林市
桦甸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组织民警开展常态化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劝导整治工作。
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情况,民警采取“劝导+整治+宣传”工作模式,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劝导整治。他们坚持边整治边宣传,以案说法、现场说教,宣讲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四平
近日,四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铁东大队组织民警走进辖区工地,对进城务工人员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宣教。
民警通过发放宣传单、以案说法等形式,与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员工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提醒务工人员把“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行为,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
辽源
连日来,辽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路大队持续组织开展“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民警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方式,在城区重点路口路段设置检查点,严厉查纠骑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向违法当事人和过往市民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讲解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按分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摈弃交通陋习,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通化
近日,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昌大队坚持宣传引导先行,教育劝导结合,扎实开展“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摒弃交通陋习、养成文明习惯的浓厚氛围。
民警对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驾乘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纠正,针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非法安装伞篷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安全教育。他们还向群众发放“一盔一带”安全教育宣传手册,引导大家遵守交通规则,自觉养成出行良好习惯。
白山
在白山靖宇县,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辖区主要路口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戴头盔、安全行”主题宣传活动,切实从源头提升“一盔一带”宣传教育力度。
民警采取“面对面”宣传形式,向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耐心讲解佩戴安全头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重要保护作用,现场示范安全头盔的正确佩戴方法,发放宣传单讲解安全知识,嘱咐大家在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时一定要记得戴好安全头盔,引导广大群众时刻树立“头盔就是安全盾”的意识。
松原
近日,扶余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深入辖区客运站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粘贴“请全程系好安全带警示提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叮嘱驾驶员做到“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开车接打电话、不强超强会”,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监督乘客系好安全带,自觉抵制交通陋习。他们还对乘客讲解安全带的使用方法和重要性,教育广大乘客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白城
白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组织民警通过路面劝导、走进社区广场、街角公园,开展宣传提示和劝导工作,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自觉意识。
民警向正在休闲娱乐的群众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宣讲“一盔一带”和“一盔一带”重要性,提示广大群众乘车出行时全程系好安全带,驾乘摩托车、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要佩戴好安全头盔,不能有侥幸心理。
延边
连日来,龙井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宣传引导,扎实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针对辖区群众出行特点,民警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面对面讲解“一盔一带”的重要意义,劝导、纠正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他们还深入客运站和客车停靠点,对广大驾驶员和乘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着重宣讲乘车按规定系安全带的重要性,引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远离事故伤害。
梅河新区
6月5日,梅河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以“世界环境日”为契机,组织警力走进步行街百货大楼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民警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面对面交谈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交通安全常识,详细讲解骑乘车辆不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醒他们不要乘坐违法车辆,真正做到文明守法、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