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在长春市召开

06.11.2014  21:01
    7月22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综治办、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振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刘际阳,市司法局局长张洪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金运珍等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近三年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宣读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长春市司法局关于表彰全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人民调解员的决定》,对45个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00名先进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下发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南关区鸿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宽城区人民法院代表分别发言。张洪彬局长作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报告。他简要回顾了2012年以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工作进行了部署,并要求,要着眼于矛盾纠纷发生的源头,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要着眼于矛盾纠纷变化规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要着眼于提升调解工作质量,加强专兼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要着眼于矛盾纠纷新兴领域,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王振华书记作重要讲话。他对近年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深刻阐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作用,并就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以更高的站位来认识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具体实践,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举措。二是要以更大的力度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坚持做到预防在先、源头化解,应调尽调、就地化解,服务群众、依法化解;要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社会组织的衔接配合;要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基础建设,努力提高化解矛盾、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以更实的举措来保障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平安长春、法治长春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强化业务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好指导人民调解的工作职责,各级法院要与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综治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大调解”工作体系。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工作。      (局基层处)201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