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15.02.2015  17:21

 

  吉价协[2015]1号 

       

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的规定,我省将于2015年3月1日起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造价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是进行资格验证及换章的必要条件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规定:造价员未参加继续教育的,属于验证不合格,将注销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执业印章。 

   二、继续教育学习人员范围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编号为吉060、吉070、吉090、吉110的,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学习。 

   三、继续教育学习网址  

  造价员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到所属市州造价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后,登录网址: www.ceca.org.cn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点击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 

   四、继续教育受理时间  

    2015年3月1日——2015年10月31日。 

   五、继续教育考试  

    造价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满学时后方可参加网络考试 (考试次数不限)。考试合格后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作为换取执业印章的依据。 

   六、本次更换执业印章的范围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编号为吉110的,请于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持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及原执业印章到所在市州造价管理机构更换新印章。 

  执业印章2016年6月30日到期的造价员,请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持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及原执业印章到所在市州造价管理机构更换新印章。 

   七、继续教育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造价员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到所在市州造价管理机构交费,收费标准为400元/人。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