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公布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25.03.2015  10:59

 

各有关市(州)、县(市)水利(水务)局:

为做好《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总体方案》内水闸的除险加固工作,水利部已公布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单,现将《水利部关于公布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单》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履行责任制管理,切实做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同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责任制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制和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质量和安全管理监督、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建后管护等工作,确保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建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要根据除险加固建设目标,进一步制定、完善项目实施计划和相关工作制度,加快前期工作进度,保证工程及时开工建设,要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

三、加强调度和监督检查,确保如期完成除险加固任务

        各地要加强对项目法人、监理、施工单位的监督、指导,严格按照建设计划、施工规范组织实施。督促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在实施过程中,责任人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将调整情况行文报送省水利厅。

        联系人:宋修状

        联系电话:0431-8499407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吉水建管〔2015〕357号